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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山吧#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你们好!

    2018/12/24 12:32:17 发布90721 浏览0 回复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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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你们好!
我是信阳市尚品国际城三期的业主代表,楼盘开发商系光山县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是主要是想向各位反应一下几个问题:
一、要求开发商赔付逾期违约金
二、退还燃气初装费
三、物业乱收费,收费不明确
四、收物业费不开具发票,偷税漏税
五、房屋未经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业主使用
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尚品国际城三期商品房,应于2018年2月14日前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开发商并未按照合同日期,一直推脱至2018年12月8号通知业主交房,逾期违约近十个月。没有给出任何说法,只是拿出一些文件政府文件。
交房时没有按照合同第十一条中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面积也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测量,物业给出的解释是:交付业主入住一段时间后,再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测量。
开发商强制收取燃气初装费,楼盘售楼部给出的解释是材料费。但是财政部2002年4月23日《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中指出,取消“天然气初装费”,并不得以“安装工料费”或者任何理由收费。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
小区物业乱收取费用,并未出示相关收费标准。除正常收取物业费以外,收取装修服务管理费,装修垃圾处理费,装修电梯使用费,以及公摊面积照明电费。对于收取装修垃圾处理费可以理解,剩下的装修服务管理费,装修电梯使用费,以及公摊面积照明电费实在不明白是什么意思????那么我们的物业费又包含哪些呢??并且收取费用不开具任何发票,这是否是偷税漏税呢?
希望各位媒体朋友能够帮助我们解决问题,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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